一、借贷纠纷是哪里管辖案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规范性要求,当涉及到合同纠纷并兴起了诉讼程序时,该项诉讼可归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合同义务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权的行使及审判工作。具体而言,当借贷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义务履行地的约定不够明确或存在模糊地带,并且在后续过程中也未能就此达成补充协议的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第三条规定,此时合同义务履行地应当被认定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因此,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其管辖权的归属可以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亦或是借款人(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借贷纠纷在何地法院进行管辖
一般来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合同对履行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未约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例如,出借人在出借地交付借款,出借地即为合同履行地;借款人在借款地还款,借款地即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借贷双方就管辖法院有书面约定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从其约定。若存在多个被告且住所地不同,各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如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且无补充协议,根据司法解释,应

